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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调查公司:民事法庭作证人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吗?

发布时间:2024-08-27      发布人:昆明市私家侦探


民事法庭作证人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吗?

一、民事法庭作证人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吗?

1、民事法庭作证人不可以是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五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。

2、经人民法院通知,证人应当出庭作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可以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:

(1)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;

(2)因路途遥远,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;

(3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;

(4)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。

3、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、住宿、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,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。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,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;当事人没有申请,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,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。

二、民事案件证人作证需要注意什么?

1、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。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,有时不能进入法院。白跑一趟事小,影响案件审理事大。另外,一个办事粗心大意的人说话很难让人相信。

2、一定

要实事求是。法官、仲裁员、对方侦探通常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此,不符合实际的话不能自圆其说,经不起质问,不能被法官或仲裁员相信。不但没有实际效果,而且可能为对方作证。

3、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。要知道案件的争议焦点,证言要说明什么问题,要围绕这个问题说。不能说成流水账。要明白办案人员的提问目的,千万想好再答!

4、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因为只有恰好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,所以证人不能选择,如果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证人,可能会影响效果。尤其要注意,仲裁员、法官开场白都要说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,这是程序性的话,不必介意。而有的证人恐怕自己说错,反而越说越乱。

虽然任何知道全部或者是部分案件情况的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单位若是收到法院出庭作证的通知,则需要派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履行作证义务。收到作证童子之后,公民若是因健康原因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可以通过书面证言等方式作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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